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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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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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分别是4400元/人、3300元/人、2200元/人



  • 学校专项奖学金:

学年度校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是1000元/人、500元/人、300元/人,奖励面达20%。

研究生奖学金及海外研修奖学金、中软国际奖学金、金蝶奖学金、鲲鹏奖学金、翔宇奖学金、达瓦奖学金。



  •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额度每年最高为8000元,用于解决困难学生的学费等。

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河南省(试点)。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可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 勤工助学:

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培养并锻炼了学生自强自立、工作、社会交往的能力,同时使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活上得到自助。



  • 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解决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缓解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经济困难。学生遇有困难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助申请。



  • 学费减免: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在校顺利完成相关学业,学校设立学费减免制度,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主动向学院提出申请进行学年度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全额减免及半额减免,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