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依据
请各单位根据《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岗位设置及要求,本着实际需要的原则进行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
二、指导思想
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学校关心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举措。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立适宜大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的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设岗原则
为规范管理,全校范围内勤工助学岗位都必须由学工处负责统一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申报、选拔、录用、薪酬审批发放、反馈。
四、相关要求
1、请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填写《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2),于2018年12月27日前送交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452373261@qq.com,联系人:师可意,电话:8965397。
2、本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上一学期已经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本次也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3、任何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都要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者不予设岗。
4、岗位设置不能重叠、交叉。
5、勤工助学岗位报名、录用将在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