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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有序开展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现将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请各学院利用晚点名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学习《2018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准备材料》(附件1),要求学生在6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并及时查询学校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者,需及时修改后再提交。

2、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了贷款政策宣传倒查机制,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负面影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请各学院加大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沟通反馈畅通,若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学校受通报,学校也将追究有关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①政策覆盖。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和班主任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应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给学生准确答复,或让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以免造成误解。发现学生对贷款政策存在误解的,要及时纠正,进行正确引导,以免造成错误信息传播。

②宣传覆盖。学院要充分利用本周晚点名组织政策学习,并将下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发布到学院公告栏和网页,方便学生查询。

③即时发送。各学院要按照年级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以湖北生源为主),安排专人管理,让已经申请或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入到QQ群中,在及时宣传贷款政策的同时,多形式开展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

④信息反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各学院老师要注意收集学生对贷款办理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学生对一些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的投诉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学生资助中心,便于及时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二、相关说明

1、学生续贷声明应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陈述对贷款的认识、表达续贷的意愿等,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以系统设置要求为准。

2、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请告知学生适时登录系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及时查询学校审核结果,以免影响申请续贷。

3、申办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学校开具在校生证明。请通知外省有贷款需求学生,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若需开具证明材料,可凭学生证至桂花园校区9A301办公室办理。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在我校停办,请告知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积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免错过贷款办理时机。

5、请告知学生在办理贷款时务必准确填报学校名称及账户,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只能将款项转入“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账户。若学校信息有误,则无法办理贷款回执,贷款申办将不成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将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将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及时关注。续贷预计办理时间集中在7月下旬到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新贷预计办理时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

附件:12018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准备材料

       2、续贷声明“高校审核结果”查询流程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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