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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学子的“绿色通道” 详解高校资助贫困生政策

发布日期:2010-02-2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省教育厅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湖北省高校资助金将达5.1亿元,确保各高校贫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畅通,以“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助学金)、减(减免学费)”等途径资助贫困生。该厅公布了高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政策,介绍各途径的受助对象、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资助标准等。
  “绿色通道”:公办校必须开通
省教育厅规定要求,秋季开学时,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必须开设“绿色通道”。所谓“绿色通道”,就是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受助对象: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贫困生。
  申请材料: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特困证等证件。
  申请程序:报到时,持上述证明、证件在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窗口尽全力缴纳部分费用后,经学校审核同意便可入学。
  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者
  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受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4000元。
  资助名额:秋季开学后下达。
  申请程序:10月份,贫困生可直接向所在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省政府奖学金
  受助对象:公办省属地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奖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2000元。
  资助人数:省政府奖学金400万元,资助1850名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程序:同以上国家奖学金申请程序。
3、学校奖学金
  高校从学费收入10%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多项奖学金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申请。
  助学贷款:共分两大类
  助学贷款分为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
  受助对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申请程序:贫困生直接向所在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填写审批表。
  所需申请材料:本人学生证(新生持《入学通知书》)、父母(监护人)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乡镇一级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生源地助学贷款
  受助对象:湖北省生源考入省属地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所需申请材料:身份证明、乡镇一级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居民信用登记证书或有关信用证明、学校出具学费、住宿费标准及开户行和帐户。
  申请程序:贫困生家长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利息由政府补贴,由农村信用社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结算。
  审批部门:当地农村信用社。
  优惠政策:助学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从学生毕业1-2年内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助学金主要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生活困难,分为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受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月150元,分10个月发放,共1500元。
  受助人数:新学期开学后下达。
  申请程序:10月份,贫困生直接向所在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2、省政府助学金
  受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月40元,分10个月发放,共400元。
  受助人数:省财政安排省政府助学金1000万元,可资助2.5万名贫困生。
  申请程序:10月份,可直接向所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3、学校助学金
  学校从学费收入10%中拿出部分资金对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补助,如寒衣补助、车票补助,贫困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勤工助学:直接向学校申请
  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贫困生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直接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减免学费:额度由高校确定
  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尤其是要对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收或免收学费。具体减免额度由学生所在高校确定。特困生可在学期末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